高雄市長韓國瑜訪陸,陸委會喊罰,且拋出要修改《港澳條例》。台中市長盧秀燕3月27日表示,民進黨自己不會拚經濟,又要阻擋別人拚經濟,大家都被鎖在台灣,難道要坐以待斃嗎?前行政院政務委員高思博也指出,陸委會質疑韓國瑜與大陸地區團體或機構有「政治合作」之嫌,難道見港澳及大陸官員就是進行「政治合作」,那藍綠許多政治人物豈不都要受罰?
盧秀燕27日受訪表示,民進黨應要好好思考,如何帶領台灣朝富強方向,而非一昧限制;如果無法讓國際空間愈來愈廣闊,卻又拿不出辦法來,還丟掉大陸市場,非常可惜。
高思博則指出,韓國瑜以中華民國直轄市市長身分,正式出訪港澳與大陸,與大陸官員會面,是凸顯中華民國作為政治實體,兩岸平等對話、官員對等交流,有助和平穩定發展,「絕不是和誰見面就會賣台」。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則強調,現行法律中,因公赴港澳只有《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因公赴香港澳門通報作業要點》有相關規範,赴港澳需提前報備,但規範人員僅止於行政院及所屬機關12職等以上司處長,並未包含縣市首長,「陸委會根本是因人設事,大搞烏賊戰!」
林奕華提出,台灣人民赴港澳,目前依據《香港澳門相關條例》辦理,條例中未規範縣市首長赴港澳之行須提前報備。結果陸委會現在竟要增訂「韓國瑜條款」,豈非因人設事?
至於韓國瑜在深圳與國台辦主任劉結一會面,遭陸委會要求補件,林奕華也指出,根據《直轄市長及縣(市)長赴大陸地區須知》第六條:「直轄市長、縣(市)長經許可赴大陸地區後,行程如有變更,應於考察報告內載明」,即明文規定,縣市首長赴陸如有變更行程,僅須在回台後一個月內提出的考察報告中註明即可,根本不需補件報備。
林奕華也批評陸委會,身為兩岸主管機關,卻無視現有的相關規定,以「超高規格」來對待韓國瑜,完全淪為民進黨的政治打手,企圖將韓市長此行的經濟成果硬扯上政治紅帽,與台灣多數民眾期待的經濟發展、兩岸和平完全背道而馳。(記者/潘維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