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台灣學生想到大陸讀書,衍生仲介商機,但依目前法令,代辦與仲介留學大陸卻是違法。教育部近日依兩岸條例與行政程序主動蒐集、查核相關證據,並將疑涉違法的12家代辦與仲介留學大陸的業者移請檢調單位查處。
現在兩岸關係不佳,教育部這次舉動,有特殊意義嗎?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科長賴信任表示,從2000年至今,教育部發現疑涉違法仲介留學大陸的案例均會移送法辦,到目前累積移送84家次業者(有些業者被重複移送),其中2002年更是一口氣移送20家,今年只移送12家,沒有特別多。
兩岸條例設限 移送檢調
依據兩岸條例第23條前段之規定,「台灣地區、大陸地區及其他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大陸地區之教育機構在台灣地區辦理招生事宜或從事居間介紹之行為」,須經教育部許可,惟目前政府政策並未開放。
依同條例第82條:「違反第23條規定從事招生或居間介紹行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過去教育部移送檢調偵辦的業者,最後結局為何?教育部表示,目前掌握的資料,沒有任何一家業者被司法裁罰或判刑,有些業者獲判無罪後,現在繼續提供台灣學生赴大陸留學的諮詢服務,因此前後被重複移送2、3次。
宛如能開車 卻不准考照
賴信任說,教育部發現業者可能涉及代辦或仲介學生留學大陸行為後,並未直接認定違法,而是移送檢調偵辦,後續則是尊重司法處理。
夏潮聯合會過去就因被指涉仲介到大陸讀書而被法辦,但他們只是接受台灣學生委託將報名資料送到「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一個非政府組織),且不收費用,因此最後無罪。
夏潮聯合會執行委員陳福裕表示,兩岸條例關於禁止居中介紹台灣學生到大陸讀書的規定「非常弔詭」,相當於是說,人民可以在路上開車,但政府卻不公布考駕照辦法及不讓人民考照,實在讓人無所適從。
(記者/林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