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9・旺報-綜合報導

2019-05-09・旺報-綜合報導
哈爾濱日遺化武 啟動銷毀

東北3省重災區 隨中日回暖進度加快

中日關係近年來回溫,連帶使得銷毀日本遺棄在華化學武器(日遺化武)傳出新進展。中日兩國政府日前共同宣布,7日上午正式啟動移動式銷毀作業,銷毀在哈爾濱市郊外的日遺化武實彈,而且第一枚化學炮彈已順利銷毀。

日遺化武是日本軍國主義侵華戰爭期間犯下的嚴重罪行之一,也是兩國重大歷史遺留問題。二戰期間,日本對中國軍民使用大量化學武器,有確切時間地點記錄的多達上千例,使用地點遍及大陸18個省區,東北3省更堪稱是日遺化武的重災區。

日方負責銷毀 陸協助

中日雖然曾於2010年完成相關評估,但受限於過去幾年,兩國關係跌至谷底,日遺化武銷毀進程相對緩慢,直至去年逐步破冰回暖,雙方才在相關問題上才又有新進度。
新華社報導,中方有關負責人表示,處理日遺化武既是中日間重大歷史遺留問題,也是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一項重要工作。根據《公約》和兩國政府有關備忘錄的規定,日方負責銷毀日遺化武,並提供一切所需的資金、技術、專家、設施及其他資源。中方則扮演提供協助的角色。
該負責人指出,中日自2010年開始著手哈爾濱日遺化武移動式銷毀作業各項準備工作,迄今已舉行近30輪磋商,雙方就銷毀作業的技術方案、風險評估、環境監測、應急預案等達成一致;雙方商定於5月7日正式開始銷毀哈爾濱日遺化武實彈。

第4處化武銷毀作業點

該負責人稱,為加快清除中國各地零散日遺化武,2007年4月中日兩國領導人就使用移動式銷毀設施銷毀中國各地零散日遺化武達成共識。自2010年起,陸續在南京、石家莊、武漢採用移動式銷毀設備,銷毀保管於上述三地及其周邊的日遺化武並順利結束作業。
該負責人強調,哈爾濱是繼南京、石家莊、武漢後第4個日遺化武移動式銷毀作業點,哈爾濱銷毀作業的開始標誌日遺化武銷毀工作取得重要進展,對加快日遺化武銷毀整體工作進程意義不言可喻。

日遺化武實彈7日在哈爾濱啟動銷毀作業。(取自大陸國防部網)
日遺化武實彈7日在哈爾濱啟動銷毀作業。(取自大陸國防部網)

中日1999年簽備忘錄 處理二戰遺禍

1991年中日政府就日遺化武議題進行談判,同年6月日方首次派團對吉林哈爾巴嶺33萬餘發日遺化武埋藏點進行實地考察;1999年簽署兩國銷毀日遺化武的備忘錄,成為中日解決日遺化武問題最直接的法理依據。從1991年開始談判到7日哈爾濱銷毀首枚化武實彈,近30個年頭見證日遺化武在華情況來龍去脈。
日軍在二戰期間在中國大量使用化學武器。根據日本學者粟屋憲太郎等研究資料記載,至1941年底,日軍至少向中國戰場的日軍補給各類毒劑炮彈45萬枚,毒劑航彈7700枚,毒煙筒大約100萬枚,以及散裝毒劑68噸;1941年以後,又補給大量的化學武器,總數量達到數百萬枚。
而除在戰爭期間,造成中國軍民20多萬人傷亡,戰後日遺化武在中國造成的傷亡案例仍時有所聞,中日雙方於1991年正式開始就相關議題進行談判。
在大陸政府強烈要求下,1991年6月,日本第一次正式派團對位於吉林敦化哈爾巴嶺埋藏有33萬餘發日遺化武的埋藏點進行了實地考察。
1992年第47屆聯合國大會審議通過《關於禁止發展、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武器及銷毀此種武器的公約》,1997年《公約》生效,規定日本作為遺棄國要負責銷毀遺棄化學武器的國際法義務。1999年7月29日,中日更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關於銷毀中國境內日本遺棄化學武器的備忘錄》。
而2010年9月1日,中日在南京舉行銷毀日遺化武啟動儀式。1年9個月後,蚌埠、合肥、安慶和杭州等地發現的日遺化武,全部運至南京銷毀完畢;2012年底,石家莊日遺化武移動式銷毀作業正式啟動。
2014年11月30日,作為目前發現最大的日遺化武埋藏點哈爾巴嶺開始進行日遺化武試銷毀;同年12月武漢日遺化武移動式銷毀工作正式啟動。

(記者/陳柏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