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2・旺報-綜合報導

2019-11-22・旺報-綜合報導
9省市漲基本工資 滬薪資最高

貴州、福建12月起陸續執行 標準分多個階層

大陸31省市最低月薪標準出爐。據不完全統計,截至11月20日,北京、遼寧、上海、湖南、重慶、陝西、河北等7省市已執行上調後的最低月薪標準,貴州和福建也上調,新標準將分別於12月1日及明年1月1日起執行。其中,上海、北京、廣東、天津、江蘇等地最低月薪標準超過2千元(人民幣,下同),上海為2480元全國最高。

據《中新經緯》報導,今年以來明確調整最低薪資標準的地區至少有北京、遼寧、上海、湖南、重慶、貴州、陝西、河北、福建等9省市。目前有26個省市將最低薪資標準分為多個階層,其中,多數省市分成3或4階,而福建是目前唯一分5階的地區,新標準將縮至4階。

幾名員工在福建一服裝加工廠內工作。(新華社資料照片)
幾名員工在福建一服裝加工廠內工作。(新華社資料照片)

重慶加薪300人幣最多

比如,重慶從1月1日起,第1階級職工最低月薪標準為1800元,第2階職工最低月薪標準為1700元,分別比原標準提高300元,且重慶以300元的漲幅位居上調標準的9省市單次調幅之首。
上海從4月1日起,最低月薪標準從2420元調整到2480元,增加60元;陝西從5月1日起,第1階月薪最低為1800元,第2階月薪最低為1700元,第3階為1600元,比原標準提高了120元;遼寧從11月1日起,第1階標準為1810元,第2階為1610元,第3階為1480元,第4階為1300元,比原來提高180或190元。

而貴州從12月1日起,第1階最低月薪標準為1790元,第2階為1670元,第3階為1570元,比原本提高了100或110元;福建從2020年1月1日起,最低月薪標準由現行的5階縮減為4階,分別為1800元、1720元、1570元、1420元,比原本提高了40至100元不等。
根據規定,最低月薪標準每2到3年至少調整一次。目前天津、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湖北、甘肅、青海、寧夏距離上次調整時間已滿兩年,浙江距離上次調整時間則即將滿兩年。

月薪標準每2-3年調整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大陸各地經濟發展狀況不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生活成本等方面也都有所不同,以第1階最低月薪標準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簡單對照可以發現,有些省分最低月薪標準超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些則兩者差距較大。例如,河南、貴州、西藏、甘肅、新疆等地,第1階最低月薪標準均超過當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記者/林汪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