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3・旺報-綜合報導

2020-09-03・旺報-綜合報導
陸設首個外資投訴中心 10.1上路

加大權益保護力道 有利吸引外資

回顧大陸今年實施的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對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作出具體規定之後,大陸商務部8月31日官網發布消息,修訂推出《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並從2020年10月1日起實施,將透過此次最新《辦法》加強外資投訴的保障制度,包含如拓寬投訴事項範圍、設立全國外資投訴中心、加大權益保護力道等。
據第一財經引述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商務部前副部長魏建國表示,該《辦法》在3方面值得關注,包含使其有範圍較廣的的機制或平台;讓外商投訴的範圍和領域得到明確規範,加上從重視外商投訴的程度來看,大陸政府排在全球第一位。

拓寬投訴事項範圍

清華大學中美關係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周世儉認為,這對大陸在保護智慧財產權方面又進一步,相當於從法律層面給予保證,有利於大陸進一步吸引外資。
今年3月23日大陸商務部發布《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徵求意見稿)》,近日發布正式公告。該《辦法》共5章、33條規範,主要是進一步細化外商投資法及實施條例的有關要求,完善外商投資投訴制度。
其中包含幾大重點,第一是拓寬投訴事項範圍。該《辦法》明確外商投資企業、外國投資者可以就其合法權益受到行政行為侵害,向投訴工作機構申請協調解決,或反映投資環境問題,建議完善相關政策措施。
第二則在中央層面要建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設立全國外資投訴中心;地方層面則規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指定有關部門或機構負責投訴工作。同時也對投訴工作的檔案管理、情況上報、定期督查、權益保護建議書等制度進行詳細規定。
第三是明晰投訴工作規則。為了便利投訴人進行投訴,該《辦法》對投訴的提出、受理、處理方式、處理時限、處理結果異議等方面的工作規則,進行詳細規定,加大協調處理力。

有效保護投訴人

第四點是加大權益保護力道。該《辦法》高度重視投訴處理過程中的權益保護問題,規定投訴不影響投訴人依法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權利,並要求投訴工作機構須有效保護投訴人的商業秘密、保密商務資訊和個人隱私。(記者/吳泓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