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09・旺報-綜合報導

2020-10-09・旺報-綜合報導
陸開始保護個資 罰則仍輕難嚇阻

建設銀行外包人員轉賣客戶個資 僅易科罰金

大陸越來越重視個人資料保護,首部「個人信息保護法」已經開始研擬,與此同時,也有越來越多的判例顯示官方比以前更重視保護個資安全;但從已公布的判例中卻可以發現,這類案件訴訟過程冗長,即使被告敗訴,罰則也很輕,不但罰金微乎其微,有期徒刑也經常可易科罰金。

近日中國建設銀行爆出外包人員轉賣客戶個資。圖為清潔人員清洗中國建設銀行的招牌。(中新社資料照片)
近日中國建設銀行爆出外包人員轉賣客戶個資。圖為清潔人員清洗中國建設銀行的招牌。
(中新社資料照片)

近日,一起侵犯個資的判例引起大陸媒體關注。中國建設銀行一外包工作人員崔某非法查詢客戶信用報告3678筆,並以每筆10元(人民幣,下同)的價格轉賣給小額貸款公司,崔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3萬7千元。

兩被告皆緩刑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灘區人民法院查明,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期間,被告人崔某利用在建行永州市分行擔任外包人員的職務之便,利用管理人員陳某的徵信查詢用戶和密碼,查詢個人信用報告3678筆,並將非法查詢到的客戶資訊以每筆10元的價格通過被告人呂某賣給廣東一名經營小額貸款公司的男子,崔某共非法獲利3678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崔某、呂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資訊,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崔某非法查詢客戶資訊並出售,起了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呂某起幫助作用,是從犯;崔某犯罪後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屬自首。
最後,法院一審判決:崔某犯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3萬7千元;呂某犯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並處罰金3600元。

員工洩漏個資 建行輕放

至於建行那名陳姓員工,經建行內部調查,竟然是主動提供客戶個資給崔某等人,但建行永州分行首次自查時,卻只罰扣陳某2千元的績效工資;是在人民銀行永州市中心支行開罰陳某與永州分行後,建行才提高陳某的罰金,並開除他。
針對上述案件,建行的內部調查從2016年2月展開,直到2018年5月31日,才確定開除涉案的員工陳某,中間經過2年多的時間。而且,據陸媒的報導,陳某似乎並未遭到法院審訊。
7月30日,北京互聯網法院一審判決抖音「侵犯個人資訊權」,但只判賠5231元,而且抖音方面馬上反駁並決定上訴。可見,保護個資,大陸還在起步階段。

(記者宋秉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