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1 楊晴安/綜合報導

陸港ETF互聯互通 有望2個月後上路

中國證監會及香港證監會公布,原則同意兩地交易所將符合條件的交易型開放式基金(ETF)納入互聯互通。未來大陸和香港投資者可以通過當地證券公司或經紀商,買賣規定範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ETF基金。

香港信報引述公告指出,ETF納入互聯互通基於股票互聯互通的基礎設施連接,主要制度安排參照股票互聯互通,遵循兩地現行的基金運作、交易結算法律法規和運行模式。

兩地將基於基金規模、跟蹤指數選股以互聯互通標的股票為主等原則,確定符合條件的大陸ETF及香港ETF納入標的範圍。從27日起至上述方案正式實施,需要兩個月左右準備時間,正式實施時間將另行公告。

公告強調,在相關交易結算規則和系統準備完成、獲得所有相關的監管批准、市場參與者充分調整其業務和技術系統、所有必需的跨境監管執法合作安排和投資者教育工作準備就緒後,方可正式將ETF納入互聯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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