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7 彭禎伶、魏喬怡/台北報導

金管會重罰!吳東進干政 新光金董事長許澎遭停職3個月

(新光金控再被金管會裁罰。圖/本報資料照片)

新光金創辦人、前董事長吳東進召開四次會議、出席其中三場,讓新光金又被重罰。金管會10日宣布新光金處分案,即新光金有經營管理不當的缺失,違反公司治理原則及未善盡管理子公司的法定義務,導致有礙新光金集團健全經營之虞,且董事長許澎有未善盡督導管理之責,依金控法予以糾正,並停止許澎在新光金董事職務3個月處分。

而新光人壽被被保險局罰鍰300萬元,且三年內不得新增與新光傑仕堡健身公司等6家公司,暨吳東進及其投資的具重大影響的關聯事業的授信或授信以外的其他交易,同時新壽董事長潘柏錚亦被減薪30%,為期三個月。

六家明令新壽禁止往來的公司是新光傑仕堡健身公司、新禧悅、昕新健康管理顧問、銀廚、傑仕堡商旅、瑞新興業等。

同時金管會要求新光金在3個月內要完成檢討修正大股東互動機制的內部相關規定,並研提強化該金控集團公司治理的具體作法,提報董事會報告。

新光金再被罰主因即是吳東進以股東身分指示召開會議,新光金控及銀行、保險、證券子公司的董總及經理人等出席相關會議,討論涉及業務經營相關議題,聽取吳東進在會議中提出的業務想法及建議,已違反公司治理原則。

金管會認為許澎身為金融集團最高領導人,除應督導經營管理金控公司外,也應督導金控公司履行管理子公司的法定義務,認為許澎未盡管理之責。

吳東進在2020年9月因新光人壽投資管理缺失,遭保險局停止新光人壽董事長職務二年,而吳東進在當年6月股東會就已先卸下新光金董 事長,後又因此案辭任新壽董事長,即只作大股東及新光金創辦人,不再涉入新光金經營。

但2021年有新光金內部人及立委不斷向金管會檢舉吳東進仍是有召開高階主管會議,要求子公司協助推廣業務,干預信用卡及新光新板 傑仕堡營運等,金管會要求新光金獨董調查並提交報告,去年底首版報告以問卷調查方式,被金管會退回,要求2022年1月農曆年前重交 報告後,且金管會在金檢新光金時亦發現一些缺失,在2月25日前要求新光金陳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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