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7 魏喬怡、彭禎伶/台北報導

法規大清倉、鬆綁 金管會衝第一!

過時法規大清倉、法規鬆綁金管會超積極!金管會19日公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已下架1254則條不合時宜的法規,另外,國發會最新發表2020年第3季各部會法規鬆綁成果中,金管會累積發表154則,在各部會中發表鬆綁件數仍為最多者,而2020年第4季又向國發會提報12則法規鬆綁成果及1則預定鬆綁事項(國發會尚未發表),且預計在2021年第1季提出至少10則法規鬆綁成果。

金管會指出,今年預計提出的法規鬆綁包括金融債發債辦法、信用合作社非社員交易限額標準、電支電票法子法等等。

金管會指出,此次將財政部「錢幣司」(含)以前時期(即1981年1月31日以前)、經濟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含)以前時期(即1981年6月30日以前)的法規,已全部檢討完畢。因不合時宜辦理下架者共1,254則(金管會17則、銀行局833則、證期局92則、保險局312則)、經檢討後保留者共2則、整併重新訂定發布3則令釋。

金管會指出,經下架的命令、行政函令,因為已經不是金融業者法令遵循的範圍,所以金管會也將不再援引作為裁罰處分的依據,可有效減輕金融業者法令遵循的成本,也可以提升金融監理的效能。

金管會進一步說明,有關後階段法令檢討規劃辦理方式,以金管會成立(即2004年7月1日)前所頒發之命令、行政函令完成檢討為目標。預計會接續檢討1981年2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止的法令(金管會35則、銀行局1,021則、證券期貨局520則、保險局364則),作為後階段第1期,於2021年12月31日前檢討完成。

第1期完成後,接續檢討1992年1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之法令(金管會225則、銀行局2,480則、證券期貨局2,355則、保險局1,065則),最晚於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金管會成立前之全部法規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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