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2 高鈞麟

行政院核定325戶受災戶列入災區 保障新北市民權益

0403花蓮地震造成新北市多處建築物受損,新北市政府29日再次向內政部提報災區畫定範圍,呼籲中央苦民所苦,儘速核定新北市為災區。對此,消防署指出,以最快速度簽辦,今(30)日函轉行政院核定將新北市325戶受災戶列入災區,以保障新北市受災民眾的權益。

新北市工務局長祝惠美表示,0403地震後,新北市政府一方面積極協助地方搶救災,一方面於4月10日主動函請內政部,核定新北市0403花蓮地震災害災區畫定範圍,主動協助受災戶向中央爭取補助。

消防署說明,新北市政府前於4月10日依據「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六日震災災區劃定作業原則」,函報內政部新北市劃定災區公文,函報內容計有土城區、中和區、新店區、新莊區及八里區等區等220戶已達住屋毀損不堪居住的程度。

由於新北市若依據上述105年的災區畫定作業原則來申請,將會有部分民眾無法符合申請條件;為了將所有實際受災的災戶都能納入災區範圍,讓受災民眾都可符合申請資格,內政部在經過討論後,立即修正申請原則,放寬申請條件,訂定「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三日震災災區劃定作業原則」,並於4月19日火速函報行政院;行政院於4月23日函復原則同意,內政部立即在23日當天函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重新調查災區劃定情形。

後續新北市政府相關單位也依新修正的「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三日震災災區劃定作業原則」重新進行調查,陸續新增住屋毀損不堪居住戶數累計達325戶(土城區、中和區、八里區、三重區、新店區、新莊區、五股區、汐止區、板橋區等9個行政區),並於29日將更新後的受災戶數函報內政部。

消防署指出,已在29日下午收到新北市公文,並以最快速度簽辦,30日函轉行政院核定將新北市325戶受災戶列入災區,以保障新北市受災民眾的權益。

本案處理過程中,新北市消防局及內政部均有密集的討論,並為了受災戶的權益,用最有效率的方式修改舊有的原則規定以及處理每一個作業環節,以確保每一位受災民眾都能儘快獲得最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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