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5 游念育

內政部修租屋定型化契約設上限 林右昌:預告20天5月底前將上路

電費上漲讓不少租屋族擔憂房東藉機調漲租金或收取超額電費的電價上漲「蝴蝶效應」,內政部3月27日邀集相關團體共同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並於4月24日預告,預告期間為20天,定型化契約將增訂房東應提供或授權房客查詢租賃期間租屋電費資訊的義務。

內政部長林右昌今赴內政委員會備詢,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提問,3月18日部長曾稱1個月內要完成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對此,林右昌說,3月27日已經邀集相關團體,並把規劃精進方案討論確定,預告時間是20天,就會報行政院核定。

林右昌說明,住宅租賃定期化契約分為兩點,第一點為,租屋電費收標準是「約定用電度數計費者」,每度電費應不得超過該租賃標的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至於公共設施電費未分攤,併入租賃標的電費不得額外收取。

林右昌指出,第二是「非約定以用電度數計費者」,出租人所收取每期電費總金額不得超過該租賃標的電費單之每期電費總額,另外還增訂房東應提供或授權房客查詢租賃期間租屋電費資訊的義務規定。

至於住宅租賃定期化契約何時上路?林右昌表示,預告20天報行政院核定,行政院會有一個審議程序,而預告期間為20天,4月24日開始預告20天後,預計1個月內就可以把程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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