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寵物不離不棄的感人故事比比皆是,但還是有狠心飼主隨意棄養毛小孩。據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統計,2017年至2018年10月止,台南市因棄養案遭裁罰的飼主高達41件,累計罰鍰金額近120萬元。動保處強烈呼籲飼主不得有違法棄養毛小孩的行為,飼養前請先三思。
動保處還進一步分析,指處分棄養寵物的案件,主要有4個類型:一、飼主丟棄所飼犬貓被民眾拾獲送交收容所;二、動物管制隊捕捉或救援被棄置的毛小孩,但經動物之家通知飼主認領,遭到拒絕領回之案件;三、自行開車將幼犬棄置於人煙稀少處;四、飼主將動物交付動物醫院醫療或寵物店進行住宿或美容後,即斷絕聯繫不予聞問,丟棄所飼動物。
動保處表示,當該處人員看到遊蕩犬隻時,會先掃描晶片,如有登記主人,會請飼主前來說明查辦;同時,也有民眾發現棄養行為主動蒐證提供,經動保處調閱周遭監視器進行調查,因此得以依法開罰棄養的飼主。
動保處還說,根據動物保護法規定,飼主飼養的動物,除得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的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違者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緩,沒入動物,並不得再飼養依動物保護法應辦理登記的寵物及認養收容的動物外,也不得再申請經營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處分金額頗高,飼主不得不慎。
動保處呼籲,毛小孩是人類最好的朋友,養牠就要一輩子,不離不棄。當民眾在購買或認養毛小孩之前,應先謹慎考量自身能力,不要因為一時衝動飼養,飼養後也不得任意棄養,真的無法再飼養時,應該透過親朋好友等各種管道,幫牠找一個新主人,棄養毛小孩不但違法且會造成流浪犬的增加。
(中國時報/洪榮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