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4・中時-綜合報導

2019-06-24・中時-綜合報導
尊重與包容 任何言論立場的媒體

網紅「館長」23日舉行「623反親中媒體大遊行」,要求政府處理親中媒體,不過看在專業媒體人眼裡卻認為相當具爭議。資深媒體人陳國祥對此表示,政府對於任何言論立場的媒體,也只能依法尊重與包容,絕無權力加以懲治。

陳國祥表示,「任何顏色的媒體」都擁有經營的自由;基於新聞專業規範,任何對於社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媒體基於守望者職分,都應予以報導,但因為其政治立場而將特定新聞作大、作小,或者指發表單一立場的言論,而拒絕呈現多元立場的言論,應屬其經營自由,政府與外人無權干預。

陳國祥認為,媒體的內容只能交由市場機制處理,讓民眾自主決定是否接納。當然還有自律機制或獨立人介入內控制度的運行,外人實無必要聚眾施壓,甚至要求公權力奪其經營權。

陳國祥表示,依理依法而論,人民既然擁有言論自由,則任何人都可運用傳播渠道傳播其理念,而秉持此一理念經營媒體,不僅應受法律保障,且任何政府機關都無權剝奪其經營權利,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干涉其言論立場的傳播。這是民主憲政國家天經地義的道理與規約。

陳國祥以香港為例,其人民自由的權利從英國殖民時代即獲得充分保障,言論與媒體經營自由更是燦然完備,連受中共支配的《大公報》和《文匯報》等左派媒體也已經營半個多世紀,從未聞港人要其「滾出香港」,當年英國殖民政府也未稱其為中共滲透香港的工具,而欲除之後快。這就是自由社會的基本章法,難道台灣連「一國兩制」下的香港都不如?

(中國時報/周毓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