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9・Ar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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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TikTok禁令 字節跳動打法律戰

 TikTok與母公司字節跳動在當地時間7日正式提起訴訟,要求美國法院裁定美國總統拜登4月簽署封禁TikTok的《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制之應用程式侵害法》(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Foreign Adversary Controlled Applications Act )違憲並阻止執行。

 字節跳動更批評,這是美國首次頒布一項法律,試圖將單一的、被點名的言論平台置於永久性全國禁令之下,並強調,要求字節跳動從TikTok撤資,無論在商業、技術和法律層面均難以實行。

 3月以來在美國眾參議院快速推進下,拜登在當地時間4月24日簽署價值950億美元的對外援助包裹法案,其中涉及強制字節跳動在9個月內出售TikTok,否則TikTok將面臨下架禁令。同時美國總統後續可行使一次90天延期權力。相關禁令迫使TikTok與字節跳動一狀告上法院。

 實際上,這也不是TikTok第一次起訴美國政府。2020年,時任美國總統川普也曾頒布針對TikTok禁令。當時TikTok、員工以及創作者分別起訴美國政府並成功讓法院叫停禁令。

 第一財經報導,TikTok及字節跳動向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提交訴狀,要求法院宣布該禁令法違憲,並發布命令阻止美國司法部部長賈蘭德(Merrick Garland)執行禁令,並給予TikTok「適當的進一步救濟」。

 TikTok還說明,拜登簽署的禁令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權利,透過立法關閉TikTok是基於「對數據安全和內容操縱的猜測以及分析上的缺陷」。

 TikTok更指出,美國國會在沒有任何發現的情況下頒布這些極端措施,相關法案既沒闡明TikTok構成的任何威脅,也未解釋為什麼被排除在國會對其他平台的標準評估之外。

 而TikTok禁令法案在美國內部也引起反彈聲音,包含美國公民自由聯盟、電子邊疆基金會等民權組織多次發布聲明,譴責禁令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並為美國政府過度控制社群媒體和言論寫下先例。(旺報/吳泓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