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17歲少女到台中參加性愛毒趴後,遭多人「撿屍」到豐原家一家商務飯店性侵,最後赤裸陳屍房內。檢警約談進出房間的6名男子,其中賴男承認在場拍攝性愛影片,以3萬元交保;何姓等3男坦承與少女發生性關係,被檢方依乘機性交等罪聲押,但法官裁定3人請回,檢方已提抗告。
據了解,少女11日晚間從台南到台中跑趴,玩完一攤,深夜11時許,又上臉書徵求續攤,留言「還有台中的朋友要拎我出門嗎?」少女疑連續參加多場毒趴,並施用多種毒品,14日凌晨被一輛黑色轎車載往豐原一家飯店,由2名男子又扛又抬進飯店5樓。
少女進房時昏昏沉沉,意識不清,期間超過6名男子進出,少女疑與多名男子發生性關係,並曾一度靠在床邊休息,直到1名男子打算上陣,才發現少女沒有氣息,嚇得趕緊離去。少女則直到當天傍晚被房務人員發現死亡多時。
警方發現,少女上半身僅著小可愛,下半身被單蓋著,現場似被整理過,床頭櫃則留私人物品,未發現毒品,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查出6人涉有重嫌,並初步排除他殺。
台中地檢署昨會同法醫相驗,死者的媽媽和弟弟在朋友陪伴下,神情哀戚,不發一語,研判應是混用毒品致死。據了解,年僅17歲的少女與弟弟從小由越南籍母親獨自撫養,因家中經濟不佳,少女想獨立、工作賺錢供家計,疑在南部兼差從事傳播妹。
檢警循線約談6名相關男子,其中4人被移送地檢署複訊,何姓、莊姓及吳姓等3人坦承先後與少女發生性關係,檢方認為3人涉遺棄致人於死罪及趁機性交罪等,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法官認為遺棄致死罪部分,少女當時有無自救力、3男有無遺棄故意及法定照顧義務等,舉證不足,將3人請回。
(中國時報/陳淑芬、王文吉、張妍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