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2・中時-綜合報導

2019-08-22・中時-綜合報導
洗乾淨就好 潑漆古蹟獲不起訴

獨派青年李嘉宇、陳俞璋去年7月20日到中正紀念堂持紅色顏料彩蛋丟擲蔣公銅像,並向牆壁及樓梯兩側的浮雕潑漆,被警方依違反文化資產保存 法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依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函覆,認為已經清理恢復,不構成文資法中毀損古蹟要件,昨將2人不起訴處分。

李嘉宇、陳俞璋去年2月28日夥同其他9名青年,到桃園大溪慈湖蔣公陵寢,對著靈柩、遺像、周圍窗簾、牆面及地板等處潑灑油漆潑灑紅色油漆 ,還丟擲塑膠瓶,過程並持攝影器材拍攝,被依毀損罪移送,桃檢偵查後將11人起訴。

去年7月20日,桃園地院就該案開庭當天上午,李、陳2人又到中正紀念堂,由李拿著裝有紅色油漆的蛋殼,朝蔣公銅像丟擲,陳則持自備的1桶紅 色油漆,朝兩側階梯間的浮雕斜面潑灑,造成大廳內的地板、銅像及銅像背後牆面、兩側階梯間的浮雕被油漆汙損,中正一分局依違反文資法將2 人送辦。

北檢偵查時,2人坦承潑漆但否認毀損古蹟。李供稱中正紀念堂列定為古蹟的程序有很大爭議,所以才用激烈手段表達個人意見。陳則供稱警方處 理慈湖陵寢案方手段強烈,他到中正紀念堂潑漆是為表達個人態度。

北檢認為,文資法中對毀損行為沒有明確定義,所以回歸刑法的毀損罪論罪,必須是銷毀棄使物品永久或全部喪失效用,或破壞物品的結構失去 全部或部分的效用,或對物品的實質效用加以破壞失去全部或部分效用。

檢方向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函詢受破壞程度,管理處函覆說明指地板、銅像、背後牆面及堂外階梯的紅漆經清理後已回復原貌,浮雕部分去除紅漆 後重新粉刷也能復原,所以未喪失原有文化保存價值。

檢方根據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函復,認定李、陳2人行為與文資法的毀損古蹟構成要件不等,因此對2人不起訴。

(中國時報/張孝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