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經常在電視節目中爆料指控,但因許多內容未經查證也引來多起官司,今年最高法院陸續對她被告的民事官司判決,其中馬英九求償部分判決180萬元、郭台銘部分她要賠200萬元,加上「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要求澄清道歉,周女官司連輸慘賠。
周5年前公開指稱時任總統馬英九收受政治獻金2億元,馬提告求償,今年4月最高法院昨維持二審判決,認定周是專業記者,卻未經合理查證傳述不實事實,侵害馬英九名譽,判她須賠償180萬元,並在中國時報等4大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1天定讞。
另4年前台北市長選舉期間,周玉蔻指郭台銘捐款3億元給連勝文,郭憤而提告,本月初最高法院維持高院判決,認定周女未經合理查證,損害郭名譽,判賠200萬元,須在《中國時報》等4大報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啟事,全案定讞。
此外,周玉蔻4年前在電視節目上指稱,前總統馬英九捐助成立的「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坐擁10億元資產,是馬的競選金庫,最高法院今判決周女須在2報刊登道歉及澄清定讞。
(中國時報/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