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放流口、應分別開罰!」台中市政府環保局9月針對台中火力發電廠燃煤機組放流水隨機抽驗,查獲5-8號機組放流水「硼」超標24倍;10月竟再查獲1-4號、9-10號機組放流水「硼」超標高達26倍、28倍,汙染更嚴重。28日宣布針對3處排放口違規分別開罰最高2000萬元,重罰史上最高6000萬元罰鍰,限期中火11月15日前提出改善計畫,12月完成改善。
環保局長吳志超說,9月19日抽查中火5-8號機組放流水,「硼」濃度達121毫克/公升,超過標準值(5毫克/公升)24倍,嚴重違規,限期中火10月21日前陳述意見;因中火10部燃煤機組設置年代不同,空汙防制、廢水處理設備不同,為釐清各機組放流水汙染情形,10月24日再抽驗1-4、9-10號機組兩處放流水,竟發現「硼」濃度高達134毫升/公克、141毫升/公克,分別超標26、28倍之多,「今年就查獲7次放流水超標!」
吳志超指出,市府將限期中火11月15日前提出改善計畫書,並於12月完成改善,改善期間仍將持續抽查放流水質,汙染濃度不得高於前次抽驗數值,改善期滿後則須符合放流水法定標準,市府將正式複查,若再違規將連續重罰,不排除勒令停工。
新聞局長黃國瑋說,中火10月21日提送陳述意見書說明,已加速設置廢水處理設備,預計12月可全面改善完成,且在市府督促下,中火也在陳述意見書中承諾即刻起5-8號機組自主減產50%,從源頭降低汙染排放;儘管如此,「硼」嚴重超標是不變的事實,市府按照水汙染防治法第58條規定,針對3件汙染行為分別開罰最高額度2000萬元,總計重罰6000萬元。
黃國瑋強調,中火汙染不只影響台中市民,範圍擴及中部周邊縣市,已是全國關注焦點,民眾與民意代表都非常關心,尤其台電身為國營企業,更應以身作則,台中市政府務實面對、解決問題,「我們要求中火加速改善汙染,並非與中火對抗」。
吳志超重申「減煤4成、汰舊換新」兩大原則,尤其台電此次再被查獲兩處廢水放流口超標,在汙染設備改善完成前,「市府將要求台電承諾更多減產比例!」此外,如新建2部燃氣機組,需將等同發電量的4部燃煤機組除役或拆除。他也提醒台電應24小時監控空汙排放,不得因廢水改善而影響空汙排放。
環保局抨擊說,中火廢水今年遭查獲7次汙染物超標,包括「硝酸鹽氮」3次超標、「懸浮固體」1次超標、「硼」3次超標,違規開罰總金額高達8562萬2000元,創國營事業史上最高紀錄。根據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研究,動物實驗食入大量的硼,會影響男性生殖器官健康,孕婦懷孕時暴露到硼,也可能生產體重偏低、出生缺陷及成長遲緩的幼兒。
(中國時報/陳世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