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7・中時-綜合報導

2019-11-07・中時-綜合報導
蔡次長領國家俸給 卻淪政黨打手

利用反賄選活動 指桑罵槐

新聞透視/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又發揮「廠衛精神」,在基隆地檢署反賄選宣導活動中竟公然利用政府資源辦的活動「指桑罵槐」,不只讓人質疑是替執政黨打擊對手,還讓其過去一再對外宣稱的行政中立成了誇誇其談,在選情更趨白熱化後,蔡碧仲個人顯明立場,恐壓誇法務部查賄的公信力。

代表公權力 自當謹言慎行

公務員當然可以有其政治立場,身為政務官更有替執政黨輔選的責任,但一旦以公務員身分出席公務活動或發言,就必須「依法行政」,更應該嚴守行政中立,這是身為政務官的操守及義務,因為領的是國家的俸給,並非政黨的酬庸。

蔡碧仲身為法務部政次,雖說是政務官,仍舊是公務人員,其言行代表的不再是個人,而是政府賦予的公權力,即使心中再有想法,都應遵守公務員的謹言慎行,可惜蔡碧仲經常忘了身分,此次脫稿意有所指,已與行政中立完全背離。

其實,蔡從代理花蓮縣長起,介入選舉就有跡可循。當綠營女議員游美雲落選,在「畢業」 的縣政總質詢裡發洩情緒,質疑警方「努力不夠」只抓鄉代及村長,不敢辦議員,蔡就不顧代理地方父母官該有的行政中立,直言「勝選了也不要高興太早,有跡證會繼續查」來安慰游美雲。

發言失當 損政務官公信力

就連去年九合一大選期間,蔡以代理縣長辦理選舉事務,更公開說候選人不一定要有財力,當選不需要靠矇騙,要靠一個公平的機制平台,也是話中有話。

或許蔡碧仲就是因為個人色彩顯明,才能獲得蔡政府的重用,但是法務部的工作,必須保持中立,更不能對個案指指點點,尤其查察賄選宣導,一直是法務部例行業務重點,台灣實施民主選舉已有段非常長的時間,選民眼睛是雪亮的,候選人言行是否失當,自有評論,不需蔡畫蛇添足來點評。

再者,「蔡次長」出席公開活動代表的是政府公權力,這種違反行政中立的發言,難道不會被解讀成未來政府查察賄選也會失之偏頗、選擇性執法,成為對特定候選人的另類助選?

假設蔡碧仲對選舉立場有這麼強的負擔和使命,何不褪去公務員的外衣枷鎖,直接輔選來得更為名正言順,也不用再看藍委臉色。

 

(中國時報/蕭承訓、張孝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