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0・中時-綜合報導

2019-12-10・中時-綜合報導
告費鴻泰毀謗敗訴 陳菊不服提上訴

今年初國民黨立委費鴻泰在臉書上以標題「韓市長的佛心,陳菊的禍心」為標題,批評總統府祕書長陳菊任高雄市長時對於小林村及高雄氣爆的處置方式,陳菊提自訴告誹謗,台北地院認為費是合理評論判決無罪,陳菊不服提上訴,高院下午開庭進行準備程序。

陳菊指控費鴻泰在今年4月5日上午10時在臉書上,以標題「韓市長的佛心,陳菊的禍心」標題下,刊登「前鎮任高 雄市長陳菊在位期間,不管是對於因為天災或是人禍而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的災民,陳菊不但不幫忙,還落井下石」

陳菊表示,費男在臉書文章中指當時高雄市府未主動派員協助進行撤離,因而導致小林村滅村,陳菊前市長卻拒絕國家賠償,另外,在高雄氣爆案中,陳菊更是誆騙災民用代位求償的方式處理,結果法院判決是高雄市府的責任最大,這些內容涉犯加重誹謗罪。

北院認為,費男因看到報紙刊登,現任高雄市韓國瑜市長對於小林村國賠案的判決放棄上訴,於是隔天在他個人臉書上發表文章,內容雖牽連到當時之小林村確實屬於高雄縣政府轄區,並非陳菊的主政之合併前高雄市政府範圍,但沒有誹謗他人的故意。

北院表示,費鴻泰文章中使用「禍心」、「不幫忙,還落井下石」、「不能苦民所苦」、「誆騙災民」等語,屬於「意見表達」的範圍,且未逾「合理評論原則」的範疇,因此判決無罪,陳菊不服提上訴。

 

(中國時報/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