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法即將上路,但跨部會今天聯合舉行的記者會,花了40多分鐘仍無法讓民眾安心,倒是行政部門間接證實,未來受規範對象,「不知者無罪」,並非不知者不查,換言之,新法上路,檢警將可針對可疑對象全台大查案。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上午表示,反滲透法的定義很明確,「不罰過失或不知」, 一定要明知,有犯意的連絡才是規範的對象,不知者無罪,外界不要擴大解釋,新法上路更能導正兩岸正常往來。
他說,這部法律首先是要確定做了本來法律禁止的行為,第二是確定來自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資助才會罰,外界所謂包山包海、綠色恐怖都言過其實。陳明通並說,政府也檢討李登輝時期的戒急用忍,積極開放有效管理,正常交流都是鼓勵 的,反滲透法是反滲透,不是反交流。
但針對檢警可能大查案的疑慮,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說,一般犯罪案件也不是警察閉著眼睛就送案,一定要經過調查,調查其中因果關係及證據,搜證也許有某種程度的困難,但是要積極搜證,有事證有犯罪嫌疑才會送給檢察官,檢察官才能起訴,而不是無限上綱,在罪行法定主義下,跟證據裁判主義之下,是要嚴格搜證,在實務面的操作應該會很慎重。
換言之,官方只保證不知者不罪,並未保證不知者不查,全民隨時都可能像台大教授蘇宏達一樣被查水表,必需耗費司法及社會資源,才能還回清白。
(中國時報/張理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