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林森北路某SPA紓壓會館的盧姓女按摩師,不滿孫姓男客摸她胸部,還嗆「你們小姐不能摸是不是!」,氣得賞孫男耳光,雙方爆發肢體衝突鬧上法院。台北地院認為盧女「防衛過當」,依傷害罪判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可上訴。
孫男指控,他當天看到「按摩店做半套」廣告上門消費,說好以3400元價碼做50分鐘半套服務,但2名小姐拒絕,反而推銷6000元的「做S」,他生氣起身要離開,盧女卻以被摸胸為由,打了他一巴掌,雙方爆發肢體衝突,印象中陳女也有動手,還穿高跟鞋踹他。
2女則否認犯行,盧女辯稱孫男得知她們不提供半套服務,還要求「給妳3000元讓我上」,並摸她胸部,才伸手把孫男手揮掉,沒有打巴掌,反而是被孫男壓到牆角打;陳女則說,服務客人時都是穿制服、拖鞋,不可能穿高跟鞋,她也沒有腳踹孫男。
法官勘驗店內監視器及雙方驗傷報告後,認定盧女防衛過當,依傷害罪判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另考量按摩小姐不太可能穿高跟鞋工作,現場為木質地板,有拖鞋散落,又無陳女動手的證據,遂依罪證不足判陳女無罪。
至於孫男涉犯性騷擾及傷害罪部分,另案遭北院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中國時報/黃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