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興文之子李堉睿去年10月28日躲在IKEA新莊店,等至打烊店內無人後,在館內脫光衣服隨意跑動,甚至在書桌旁「打手槍」,並假裝洗澡、排泄,並將影片上傳至個人YouTube頻道,遭IKEA提告;新北地院認為,李堉睿有損IKEA形象,依無故隱匿於他人建築物罪,判3個月有其徒刑,得易科罰金。
李堉睿去年10月底在個人頻道上傳影片《我在IKEA睡了一晚!警鈴大作!》,向大家表示自己要挑戰在IKEA待24小時,接著便見他在打烊前躲在倉庫區,等到店員下班後,便衝至家具區脫衣服、擺出多種不雅動作,IKEA在事後對他提出提告侵入住宅和散布猥褻物等罪。
新北地檢署也在今年2月起訴李堉睿並聲請簡易判決,但IKEA對此不滿,認為李堉睿無悔意,希望能採用通常審判程序,讓公司對其表達譴責之意。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李堉睿在此案中涉案事證明確,依現行證據即可認其刑,因此最後仍以簡易判決程序處刑。
法官認為,李堉睿雖裸露身體拍片,但因有馬賽克等安全措施,因此涉嫌散布猥褻物品罪以不起訴處分。
另李堉睿為增加點閱率,在賣場內做出不雅行為,有損IKEA形象,法院決定對其依無故隱匿於他人建築物罪判有其徒刑3月,全案可上訴。
(中國時報/張睿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