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範新冠肺炎傳播,中央宣布酒店、舞店小姐禁止坐檯服務,然而,還是有業者不顧傳染風險違反禁令,蘆竹分局就查獲有業者透過承租釣蝦場方式繼續營業,警方當場將小姐與負責人帶回,業者將面臨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今日(22)凌晨27分,蘆竹分局查獲桃園市蘆竹區中正北路上某家釣蝦場內,有客人找坐檯小姐陪侍、陪酒,且未保持安全社交距離,違反防疫規定已經觸法。警方共查獲店內有一名40歲徐姓服務生、35歲張姓負責人及三位坐檯小姐,包括41歲林女、41歲吳女及27歲邱女,三名小姐與女負責人當場被帶回警局。
蘆竹分局將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6條3款,違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控制疫情,將業者函送衛生局裁罰,可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經了解,該釣蝦場其實為桃園區某家KTV業者所承租,近期因受限於政府規定的防疫政策,轉往不同場所營業,不含酒錢與包廂費,檯費一小時為1000元,場內共有四包廂一外場,從每天晚上8:30營業至凌晨4點,已連續約一星期,不過還是被警方抓到。
業者這種借殼營業的手法,就是將原本場所內的業務轉移到像是釣蝦場、小吃店等場所,以避免全盤損失,只是如今恐也要面臨違規罰鍰。蘆竹分局提醒民眾與業者,請多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切勿以身試法。
實際致電給該釣蝦場,該釣蝦場對此不願多說明。
(中國時報/王思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