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天然災害造成的農損逐年攀升,立法院今三讀通過《農業保險法》,讓農、林、漁、牧業農民,能在獲得政府補助75%保費的優惠下,向保險業、農漁會申請農保;且保險理賠範圍,從天災一舉含括到病、蟲、毒、市場、環境所導致的農損,讓看天吃飯的農民,盡可能避免再無語問蒼天,這項修法堪稱是農業改革的一大進步。

根據農委會資料顯示,民國97年至106年間,台灣因天災造成的農損高達1350億,政府雖介入給予補償,但依現行的「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這10年發放的總救助金也只有329億,換算下來只有24.4%的補助。

來自農業縣彰化的國民黨立委謝衣鳳就感慨地說,農民要面對的問題,除了颱風、豪雨等天災,還要擔心進口或產銷失衡造成價格下跌;尤其,近年因氣候變遷、國際經貿愈趨自由化,這些對農民都是風險。她說,先進國家對於農業的保障早有保險作為基礎,像是美國就是由政府出面主導運作,因此台灣確實有必要盡快跟上腳步。

回顧過去,農委會其實早自馬政府時期,就由農委會做莊,啟動「農作物天然災害保險」的試辦,自104年至109年2月底為止,總計有36612件投保,總投保金額約84.3億,理賠件數4561件,理賠金額為1.77億,在補償農民災損的問題上確實達到一定的成效。

因此,今年3月政院版《農業保險法》草案送入立院審議後,朝野各黨團也接連提出對應版本。

就現實層面而言,農業保險的推出並不困難,難的是農民願不願意「額外付錢」買保單。同樣來自農業縣的國民黨立委翁重鈞就坦言,多數農民對保險並沒有概念,且認為繳保費是額外支出,有許多人收入本來就不高,當然也會捨不得繳保費,導致會主動想投保的人並不多。因此,若要達到立法初衷,初期就應該提高政府補助保費的比例,讓農民至少先願意嘗試投保。

因此,在立法協商過程中,面對農委會提出的政院版,原訂政府補助保費僅5成,也就是農民自己得負擔另一半的保費,國民黨團為鼓勵農民投保,主張應補助8成;儘管農委會態度保留,但因民進黨立委也認同「鼓勵投保」的概念,經朝野協商,最後折衷在第1年至第5年,由政府補助75%保費;第6年後則補助60%。

更讓農民有感的,應該是農業保險的補償範圍,儘管農委會提出的政院版,是僅限定於「天然災害或其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但在國民黨團強力主張下,將範圍明確擴大到颱風、焚風、龍捲風、豪雨、霪雨、冰雹、寒流、旱災或地震等天然災害,或保險契約約定的事故,包括疫病、蟲害、毒害、市場、環境因素等所導致的損失。

只是,因「市場」導致的損失,是否意味著要將「產銷失衡」列入保險補償?翁重鈞提醒,目前所謂「市場」因素導致的農損,在定義上仍過於廣泛與模糊,這部分農委會必須在施行細則上,做更務實的定義界定;不然,政府雖想盡可能幫助農民,但未來恐怕沒有保險公司敢承接這樣的風險。

此外,因應農業保險的推出,政府也將成立「農業保險基金」。在立法協商階段,行政院主計處在財政紀律原則下,原先只同意政府投入50億的規模,但國民黨認為至少要100億,才能達到風險分散的功能,穩定農保運作,因此經朝野協商,拍板100億的基金規模。

今天全案交由立法院院會列討論事項,因朝野均有共識,《農業保險法》已順利完成三讀。

「希望農民踴躍參與農保,不必再擔心總是得看天吃飯!」提案立法者之一的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表示,《農業保險法》的設立,將有助農民分散經濟風險,且在國民黨團努力下,政府補助保費的金額也一舉拉高至75%(第6年後為60%),就是希望能替農民爭取更多福利,提高農作保障,讓農業發展更能永續經營。

(中國時報/朱真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