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台中火力發電廠24日重啟2號機組點火,引發爭議,台中市府接連兩天前往稽查,繼首日確定2號機開機、開罰200萬,25日又確認中火投煤併聯發電、26日決定依《空汙法》將再開罰800至2000萬元;國民黨台中市黨部也表示,不排除號召民眾到中火圍廠抗爭。
台中市政府指出,台電24日下午宣布晚間7點重啟中火2號機組,環保局當晚9點半派員稽查,果然發現2號機鍋爐已以柴油點火燃燒預熱,溫度達260多度,但尚未燒煤發電,決定裁罰200萬,並要求中火立即停工。
市府強調,環保局稽查人員25日再到中火稽查,發現台電不但未關閉2號機,更於下午4點開始投煤併聯發電,根據公開網站的發電資料顯示,2號機發電量達10%,違規事證明確,將依違反《空汙法》重罰至少800萬、最高2000萬元,裁罰金額視違規情況而定,將於下周一確定金額。
市府指出,根據《空汙法》第56條,公私場所不遵行主管機關停工或停業命令的規定,將可移送實質上執行董事業務或實質控制公司之人士,市府將盡速釐清下令違法開機者為何人,最快周一確定行政流程後,將相關事證函送地檢署偵辦。
對此,台電公司發言人徐造華26日重申台中市環保局此舉是違法處置,對台中市政府無視環保署及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等權責機關的決定,一意孤行,一再違法開罰台中電廠,台電將依法救濟,並且請求國家賠償。
台電表示,台中電廠除提供民生用電,也供應經濟發展所需電力,台中市5年來用電量增加20%、超過台中電廠發電量,2號機確實需運轉,而且夏季空氣品質良好,反倒是冬季時,電廠停了一半機組、空汙卻嚴重,顯示汙染原因複雜,不應全都怪罪台電。
(中國時報/林欣儀、盧金足、許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