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產業工會上午訴求,盡速發放積欠員工的加班費、停止砍薪等要求。台鐵局表示,有加班一定會給加班費,只是程序上需要時間。台鐵企業工會解釋,會產生積欠加班費的問題,主要與符合新修正的勞基法有關,導致經費暴增,加上台鐵局要補足2千多名人力,減少員工加班,但企業工會不同意,協商半年,導致加班費提早用盡。
台鐵局說,公部門一切依法行政,同仁努力一定會給予回饋,只是程序上需要時間;台鐵企業工會文宣組長吳長智表示,運務處已彙整相關資料到人事室,人事室也已函文到交通部,交通部對增加預算部分表達非常支持,交通部也已函文到行政院,目前案子正在行政院積極作業當中。
吳長智解釋,為符合新的勞基法,員工周六上班比照延長工時的方式支給加班費,以致經費暴增,另加上台鐵局人力不足,已經增補2818名人力,要符合四輪三班,人員將已陸續補足,因此運務處延長工時編列才有被刪減。
吳長智說,在勞動條件改變情況下,須經工會同意,但企工不同意,從去年開始工會積極跟運務處溝通、協調,一直沒有達成共識,半年的討論,導致今年加班費預算不夠,人力又增加很多,提早在5月就把加班費被花光,企工有密集跟運務處協商,還會有很多方案積極跟台鐵做討論。
(中國時報/潘千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