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3・中時-綜合報導

2020-07-23・中時-綜合報導
國民法官法三讀 滿23歲可參審

《國民法官法》昨日完成三讀,粗估全台將有逾千萬人,有機會被隨機選為國民法官,掌握與職業法官「同等職權」,對犯下重罪或殺人者進行審判,除非特例才可拒絕。這代表著參與審判、重建司法正義,已成為國人的新義務。

總統府昨天發表聲明感謝立委,讓這部劃時代的法案順利通過,使人民得以充份參與司法審判,實現「共審共判」新紀元。蔡英文總統說,過去司法缺少人民參與的空間,重大刑事案件判決的公平性常受質疑,影響司法公信力,「這是我們極力想改變的現象」。

2023年1月起,國民法庭機制將啟動。屆時,哪些人會被挑選為國民法官?依法年滿23歲,在地方法院轄區連續居住4個月以上就符合資格;依內政部人口統計,年滿23歲者全台約1700萬人,顯示此法影響甚廣。

為讓審判趨於專業,該法列出「不得被選任」的標準,包括褫奪公權、因案遭起訴尚未判決、曾犯法遭判有期徒刑、受勒戒處分、受破產宣告、因身心障礙導致不能勝任職務等,均不得擔任國民法官。

同時,為避免行政、立法、政黨介入審判,也明訂正副總統、各級機關首長、政務人員、民代、黨工、軍警、司法人員及法律系教授也被排除在外。與審判案有關的民眾,例如被告親友亦不得加入審判行列。

曾任法官的綠委周春米說,屆時各地方政府民政單位,將依地院所需的備選國民法官,從當地年滿23歲民眾這座「大水庫」當中,隨機抽出並製作名冊,於每年10月送交地院。當地院收到名冊,會由國民法官審核小組依「不得擔任國民法官」的條件逐一過濾,篩選出「中水庫」。

周春米表示,當法院準備審理案件,就會以電腦從「中水庫」隨機抽出該審判庭的國民法官備選人選,人數可能是20人,也可能是30人不等。

審判庭當天,這批人到庭後,會再從中抽出6名國民法官,及數名備位者。若檢、辯對人選沒意見,審判庭就此展開;若有意見則可發動「拒卻權」聲請換人,但每一方僅4次機會,人選一敲定,庭審攻防就此展開。

特別的是,由於國民法官審理的案件,將有多數屬殺人案,在庭上勢必得詳細聆聽被告凶殘手段,並親眼目睹血腥證據;因此,被抽中者若自認身心狀況難以面對,可聲請拒絕擔任。

蔡英文總統指出,這套國民法官制度結合英美法系「陪審制」與大陸法系「參審制」的優點,讓代表人民意志的國民法官與具法學專業的職業法官,可以共同審理案件,讓審判更公開透明、更公平正義,更能反映人民的感情與期待。

(中國時報/朱真楷、崔慈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