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日前接連發生多起車輛未禮讓行人造成傷亡的事故,交通部長林佳龍指示全面研提改善計畫,近期將拍板提高未禮讓行人的罰則,且將適用範圍從行人穿越道擴大到所有未禁止行人通過的路口,並將罰鍰上限從3600元提高至6000元。
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擁有絶對通行權,但近期仍發生多起車輛因未停讓行人導致的傷亡事故,交通部研議修正該條例第44、48、63條,根據目前研提的草案,車輛駕駛若因未停讓行人,罰鍰上限將提高至6000元;另將擴大適用範圍,即使未劃設行人穿越道,只要未禁止行人通過的交岔路口均適用該規定。
據悉,國內許多社區、市區的路口較小,並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但交通部認為行人路權仍需被保障,因此本次研擬修法才擴大適用範圍。
交通部官員表示,此次修正草案也擬將增列車輛駕駛若因未停讓行人而致人受傷或死亡的罰則,除面臨訴訟,行政罰鍰部分最高可處3萬6000元,並記違規點數2點,以及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致人受傷吊扣駕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可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領。
官員指出,相關修法草案內容,將邀集相關運輸業及職業駕駛人公(工)會研商,再報行政院核定、轉立法院審議。
(中國時報/陳祐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