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彩粧品一年商機上看千億台幣,其中有7成左右商品都來自國外,由於品相種類繁多,立法委員何欣純服務處近日接獲檢舉,部份特定用途化粧品未經衛福部查驗許可,就當成一般彩粧品上市,且業者便宜行事,並未依規全標示,她建議,食藥署加強稽查,另在邊境管制時可以增派非英語系國家翻譯人員,協助查驗。
何欣純8日邀請食藥醫療器材及食藥署化妝品組簡任技正吳亭瑤、台中市人化妝品公會副理事長陳科仰一起召開「彩粧標示應付了事,安全誰把關?」記者會,桌上擺了9款進口彩妝化妝品,其中一款網購韓國熱銷防曬棒,依規需申請查驗許可證,不但沒有許可證,且韓文標示的防曬成分有78種,但業者只以英文列出13種。還有一款馬油霜外盒以韓文印有6、70種成分,但引進來台後外盒卻只用英文標示7種成分。
食藥署化妝品組簡任技正吳亭瑤指出,107年三讀修正「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將自110年7月實施,也規範如業者標示不明,可處1到100萬罰鍰;何欣純也要求在這新舊法交接的時刻,應加強稽查,她也呼籲,許多年輕人流行代購,如不諳法令恐因此觸法。
(中國時報/馮惠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