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場所產生的油煙要納管了!環保署擬下周預告「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草案,規畫納管一定規模以上的餐飲業,預計首波納管家數1600餘家,將要求列管餐飲業設置集氣系統、排氣管線並規定規格,且每月須清潔或保養,否則最重可依空汙法罰100萬元。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處長蔡孟裕表示,前年曾預告「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草案,欲納管資本額10萬元、100平方公尺以上規模業者,或是連續30日內遭3名以上民眾具名陳情,且經查證屬實者,引發不少中小規模餐飲業者反彈,因此這次預告再提高門檻。
蔡孟裕指出,草案中對於台北市餐飲業者的納管標準為,資本額達台幣10萬元以上、且營業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店家,或是連續30日內遭3名以上民眾具名陳情並經查證屬實;新北市則是納管營業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或座位數達30個以上的店家;至於其他地區,則納管營業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餐飲業或座位數達300個以上的餐飲業。
(中國時報/林良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