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傳出將修訂《公視法》,將公視董事會同意權的門檻,從3/4下修為1/2。昨天綠委提出的修法版本曝光,不僅要下修門檻,還直接剷除由立法院各黨推舉組成的審查委員會,改由行政院長提名後,經立院同意聘任即可。換言之,在民進黨完全執政下,一旦修法通過,綠營對公視董事會將是「想派誰就派誰」。
該草案昨天送立院院會列入報告事項,經宣讀後,國民黨表示異議,要求退回程序委員會。由於該草案爭議過大,民進黨雖一度反對退回程序委員會,但當院會準備進入表決時,民進黨團又表態同意退回,讓該案暫時被擱置。
為順利搶攻公視董事會,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陳秀寶,提出《公共電視法》修正草案。該草案內容在公視組織部分,主要提出三大變動,第一是董事會成員數,擬從原先的17至21人,大幅縮減至4成,降至11至15人。
第二是董事推舉方式變更。過去公視董事推派,先由立法院推舉11名至15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公共電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再由行政院提名董、監事候選人,提交該審查委員會後,取得3/4多數同意,送請行政院長聘任。
修正草案明訂,「公視董事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聘任之」。換言之,草案把公視董事會的組成,全權由行政院長主導,經送立院取得過半立委同意就過關;以往交審查委員會專業審查的模式就此消失。
第三是董事長產生方式改變。過去公視董事長由董事會成員互選,該草案明訂,行政院長提名董事時就應指定1位董事長。
第四是董事任期改變。該草案明訂,將原先董事每屆任期3年,改為4年一任,得連任1次。
該修法草案一旦通過,勢必造成公視體質重大改變。表決該案時,民進黨團罕見地未表意見,顯示執政黨面對「黨政軍操控媒體」的質疑仍多有遲疑,才未強勢表決,完成一讀送委員會審查。
(中國時報/朱真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