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8・中時-綜合報導

2020-11-18・中時-綜合報導
公路總局撤回Uber 17.7億罰鍰

台灣Uber所屬的「宇博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遭交通部公路總局依違反《公路法》連續開罰17.7億元,卻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Uber勝訴,負責執行追討的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表示,公路總局已撤回所有對Uber的罰單。

台灣Uber是被交通部公路總局依違反公路法77條未經申請核准,利用網路平台擅自經營計程車客運連續開罰,總共有196案,17.7億元罰鍰。公路總局撤回裁罰案後,如果移轉各地方政府交通主管機關裁罰,仍有拒繳情形才會移送行政執行

台北分署表示,最高行政法院在今年9月18日根據大法庭裁定的統一見解,認為公路總局對Uber沒有管轄權進行裁罰,關於此項裁罰必須交由Uber公司所在的直轄市主管交通機關,判決Uber勝訴確定後,公路總局已將移送台北分署執行的Uber所有裁罰案件撤回。

台北分署指出,公路總局將把裁罰案件移轉各地方政府的交通主管機關進行裁罰,也就是行政罰鍰的程序重新走一次,如果仍有拒繳的情況,主管機關移送行政執行署各地分署,才會再行追討。

至於台北分署先前查扣到Uber公司帳戶1000多萬元,台北分署表示,由於欠稅是優先債權,這部分查扣款項已轉為清償國稅局移送的營業稅執行案件,且Uber公司已分2期將9400多萬元的營業稅全部清償完畢。

(中國時報/張孝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