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8・中時-綜合報導

2020-11-18・中時-綜合報導
12/1上路 8類場所未戴口罩罰1.5萬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表示,時序進入秋冬,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續上升,多國單日確診人數屢創新高,我國境外移入個案亦有增加趨勢。為降低國內社區傳播風險,及避免造成醫療體系負擔,今年12月1日將啟動「秋冬防疫專案」,所有入境旅客需檢附3日內陰性證明、8大類場所強制戴口罩、醫療院所加強通報採檢。

秋冬專案的第一個方向是邊境檢疫,所有入境及轉機旅客,不論身分,包含本國人在內,登機前須附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並由交通部督導各航空公司確實把關。副指揮官陳宗彥表示,此措施的上路是以搭機時間來計算,而非落地時間,意即12月1日0時啟程的民眾,必須檢具證明。指揮官陳時中表示,之所以要求附上證明,是擔憂民眾在移動的時候(如:搭飛機)增加風險,因此要把可能的破口阻絕起來。若有緊急情況,例如有些國家無法採檢,仍可登機,但入境要自費檢驗。

若旅客抵台後發現檢驗報告不實,或拒絕、規避、妨礙相關檢疫措施,得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69條規定,處新台幣1萬至15萬元罰鍰。檢驗報告不實部分,亦將追究偽造文書印文罪之刑責。

陳時中表示,「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需由啟程地政府機關許可設立之醫療院所開具,原則為英文、中文或中英對照版本。報告內容需備有登機者護照姓名、出生年月日(或護照號碼)、採檢日及報告日、疾病名稱、檢驗方法及判讀結果等項目。

在社區防疫方面,自12月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8大類場所配戴口罩。若有飲食的需求,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的前提下,可暫時取下口罩。

若在室內未遵守強制戴口罩的措施,勸導不聽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由地方政府裁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在室外未遵守者,則以勸導為主。對於難以全程戴口罩的場合,如游泳池、三溫暖、健身房等,發言人莊人祥表示,可採取總量管制,而健身房也可加大設施的間距來做管控,民眾使用設施的時候可以不用戴口罩,用完再戴即可。

陳時中表示,研擬此措施時徵詢了各地方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意見,因為有些是營業場所,會請經營者進行勸導,不聽勸要開罰。副指揮官陳宗彥表示,居家檢疫方面,民政、警政體系都會加強關懷,確保落實14天居家檢疫+7天自主健康管理。

至於人潮聚集的戶外場所(如風景區、遊樂園、夜市、傳統市場等),或戶外的公眾集會活動(如遊行、遶境、跨年晚會等),應採取人數總量管制,使民眾保持社交距離。民眾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等,應避免前往,若不能保持社交距離時,要自主戴口罩。主辦單位應參考集會指引,評估風險及制定防疫應變計畫,盡可能落實實聯制及戴口罩。

在醫療應變方面,將加強通報採檢列為重要防疫策略,並研擬4大措施,包括:1.醫療院所落實法定傳染病通報義務訂,2.訂定「加強門診與急診社區感染肺炎病人篩檢」、「加強住院病人篩檢」及「強化醫療照護人員健康監測」等獎勵通報採檢指標,3.透過健保系統提醒加強通報採檢,4.並修訂無COVID-19相關症狀居家隔離/檢疫者之採檢及相關處理流程。

指揮中心提醒臨床醫師,應提高警覺加強通報採檢,強化社區監測疑似個案通報或轉介;同時請地方政府持續督導所轄醫療院所,鞏固醫療院所防疫陣線。

(中國時報/林周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