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5・中時-綜合報導

2020-12-05・中時-綜合報導
首例 八仙與董事判賠女傷者602萬

 

造成15死、471人輕重傷慘劇的八仙塵爆案,一名黃姓女傷者向玩色創意、八仙樂園等主辦、協辦公司求償。士林地院4日判決,包括玩色、瑞博行銷、八仙樂園、八仙董事陳慧穎及當天負責灑粉的沈浩然,應連帶賠償醫藥費、勞動損失等512萬,另3公司各需賠償懲罰性違約金30萬,總計602萬,這也是八仙樂園及董事首度遭判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求償的黃姓女子包括臉部、四肢有2至3度燒傷,除無法工作,身心也飽受催殘,她據此提告求償,士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八仙公司有多項疏失,包括當天場地設施未取得使用執照,也未經交通部觀光局核准,仍對外開放並租給業者辦派對。

判決指出,八仙有維護消費者的安全義務,卻未完善建立醫療急救系統,也未設置合格救生人員及救生器材,相關疏失必需負起連帶賠償責任。當天與瑞博簽約、洽談者,是八仙董事陳慧穎,因此判陳及八仙需與玩色、瑞博共同負起賠償責任,這也是塵爆案後續求償中,第一起八仙及董事判賠案例,是否對其他求償案產生影響,值得關注。

塵爆案計有435人向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總經理陳慧穎、玩色創意及瑞博行銷、負責人呂忠吉,索賠99億多元,目前仍在審理中。

 

(中國時報/陳鴻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