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9歲的女子鄭裕燕因被母親責罵「高中交男友太早」,她竟指使男友韓沅彬殺死母親,歷審考量家屬求情,依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判刑15年6月,她提上訴辯稱自己控制力明顯減低應減刑,最高法院酌以鑑定報告駁回她的上訴、全案定讞。
犯案時20歲的韓沅彬,因喜歡鄭女在對方以分手相逼下,失去理智殺人,希藉此方式可以與鄭裕燕繼續交往,二審考量死者家屬希望輕判,讓他早點回社會,做一些對社會有貢獻的事,將他判刑13年8月,他放棄上訴已入獄服刑。
判決指出,鄭與韓在2017年透過朋友在網路上認識後,隔年開始見面交往,鄭因其母管教甚嚴,不允許她交男朋友,她先以LINE與男友討論殺害母親,再由韓男在大社果菜市場的停車場埋伏,等到鄭母買完菜後,持水果刀殺死對方。
一、二審將鄭女判刑15年6月,她提上訴主張精神抗辯,最高法院認為,她與韓的LINE對話內容對犯罪之萌生、謀議及執行,於犯案時均意識清楚,對於犯案之動機、過程均可清楚描述,並一再交待韓沅彬要知所隱避,行蹤切勿被人發現,可見控制力未顯著減弱。
最高法院認為,鄭女犯案時對外界之認知功能與思考判斷能力均屬正常,且對己身違法行為之質與量的控制能力,以及對其行為屬於違法行為之判斷力,均無明顯減低之情形,不符合刑法19條減刑規定,駁回上訴,將鄭女判刑15年半確定。
(中國時報/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