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大陸區域發展不平衡的問題,中共中央和大陸國務院10日發布《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意見》,以浙江作為推動「共同富裕」提供省域範例,盼能夠為全國其他地方促進共同富裕探索路徑、積累經驗。
《意見》明定6方面措施,包括提高發展質量效益,夯實共同富裕的物質基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收入;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差距;打造新時代文化高地,豐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打造美麗宜居的生活環境;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構建舒心安心放心的社會環境。
《意見》推出的背景是什麼?大陸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指出,十九屆五中全會對共同富裕作出重要部署,提出到2035年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這名負責人指出,但當前中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明顯,城鄉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較大,居民生活品質還需改善,各地區推動共同富裕的基礎和條件也不盡相同,迫切需要選取部分條件相對具備的地區先行示範。
為什麼選取浙江省作為共同富裕示範區?這名負責人說,浙江具備開展示範區建設的代表性,浙江面積、人口具有一定規模,有「七山一水二分田」,有2個副省級城市、9個地級市和53個縣市,既有城市也有農村,農村戶籍人口占一半。
其次,浙江具備開展示範區建設的基礎和優勢,富裕程度較高,人均生產總值超過人民幣10萬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全國平均水平的1.63倍。此外,發展均衡性較好,城鄉居民收入倍差為1.96,遠低於全國,再加上浙江改革創新意識較高,便於大膽探索示範區建設和制度。
第一財經報導,華東師範大學城市發展研究院院長曾剛指出,從這些目標可看出,中央希望浙江來探索規避中等收入陷阱的新路子,並且已從以生產為重點的「唯GDP論」轉變為了強調高品質生活的發展思路。
(旺報/許依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