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訊審判特別條例》6月27日正式生效施行後,全台法院因新冠肺炎疫情三級警戒,可採用視訊審判,避免群聚成為疫情破口;律師張宸浩因事赴大陸在上海飯店隔離中,8日他使用視訊系統開庭、代理民事訴訟案件,成為首位人不在台灣「跨海」視訊開庭的律師。
目前施行的視訊特別條例規定,擴大遠距視訊包括電子傳送押票、延押裁定、處分書、旁聽等,訴訟當事人有權利選擇是否要遠距開庭;視訊開庭司法人員要穿法袍,法庭採用延伸法庭型、遠距型及混合型3種。
已通過大陸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及格的張宸浩,上周前往大陸上海,飯店隔離期滿後要到律師事務所實習,結束後可取得大陸律師執業資格。他是高雄大學法學碩士畢業,也是台灣執業律師,他的興趣非常多元,有寫文章及旅遊、美食、潛水、搖滾樂,並常舉辦各類型的派對,跑跳交朋友。
張宸浩8日在臉書貼文表示,「歷史性的一刻,我的一小步台灣司法史的一大步」,他說自己是台灣司法史上第一次律師跨海視訊開庭,也就是律師以訴訟代理人身分,沒有進法庭、直接在法庭外,穿著律師袍跨海跟法院連線開庭。
庭後,他也把跨海視訊開庭的心得與網友分享,他說為了提防訊號不好斷線離線的問題,也請受僱律師一同擔任代理人,並且一同上線在台南地院、台北和上海同步連線,這也堪稱是另一創舉。
張宸浩解釋,假如他視訊開庭因訊號問題真的離線了,還是有律師可以繼續開庭,且他到上海以後,在台北已經請了律師和助理,可以同步的處理台北的訴訟案件。
(中國時報/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