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3・旺報-綜合報導

2021-10-13・旺報-綜合報導
大陸推電價市場化 工商用電喊漲

燃煤發電電價可在基準價上下浮動20%

 

在電力供應持續緊張背景下,大陸政府將放鬆對國內電力市場的管制,允許燃煤發電的電價進行更大幅度浮動。按照此次改革措施,燃煤發電的電價可在基準價上下浮動不超過20%。對此,大陸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改委)指出,在一定程度上會推升工商業企業用電成本,但會維持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用電價格不漲。

將推升企業成本 15日實施

發改委12日發布的《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要求,將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範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

該通知自2021年10月15日起實施,現行政策與通知不符的,以該通知規定為準。發改委並稱,新措施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同時保障電力穩定供應。

燃煤占比高 發揮錨的作用

發改委還要求各地政府有序推動工商業使用者全部進入電力市場,按照市場價格購電,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目前尚未進入市場的用戶,10千伏及以上的使用者要全部進入,其他使用者也要盡快進入。

通知並指出,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要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透過市場交易在「基準價+上下浮動」範圍內形成上網電價。

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指出,大陸燃煤發電電量占比高,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在發電側上網電價形成中發揮著「錨」的作用。目前,已經有約70%的燃煤發電電量透過參與電力市場形成上網電價,此次改革,明確推動其餘30%燃煤發電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這樣將進一步帶動其他類別電源發電電量進入市場。

落實分時電價制 改善供求

通知還要求,新措施要加強與分時電價政策銜接。各地要加快落實分時電價政策,建立尖峰電價機制,引導用戶錯峰用電、削峰填谷。

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彭紹宗表示,新措施有利於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讓電價更靈活反映電力供需形勢和成本變化,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燃煤發電企業經營困難、激勵企業增加電力供應,抑制不合理電力需求,改善電力供求狀況,更好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

 

(中國時報/葉文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