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1・中時-綜合報導

2021-10-21・中時-綜合報導
精障者犯罪 偵審中可緊急監護

填補社會安全網 司法院及法務部修法達共識

屏東發生思覺失調男攻擊超商女店員挖眼事件,司法院提案在判決確定前「監護處分」來填補社會安全網,但遭法務部批違憲,雙方各有立場互不退場,在中華民國法官協會出面呼籲後,司法院、法務部前晚歷經6個多小時挑燈夜戰,20日凌晨雙方達成修法共識,精障者犯罪,可在偵審中緊急監護最長5年,由檢察官執行「暫行安置」。

由檢察官執行 暫行安置
相關修法內容,司法院會銜行政院同意後,兩院會共同向立法院提出,盡速完成立法,使精神障礙被告即時接受妥善治療,完備社會安全網。

2016年「小燈泡」慘死街頭,立委王婉諭當時在鏡頭下止不住的淚水,震撼社會,蔡英文總統前往探視,承諾強化社會安全網、填補破網,日前屏東又發生類似案件,讓修法工作迫在眉睫,但司法院及法務部卻各有不同看法。

刑法的主管機關法務部,對社會安全網修法規畫是不受目前監護處分5年上限,一次可展延3年、次數無限制,但司法院卻認為,不限制監護次數恐演變成終生監禁,也有違憲之虞。

司法院主管刑事訴訟法修法,提案增訂「緊急監護」制度,在偵查中或判決前,檢察官得聲請至多1年,延長至多5年的緊急監護,來填補「判決確定前」的社會安全網漏洞,但這樣的修法遭法務部批評違憲。

日前立法院司法委員會討論修法內容,司法院和法務部在國會公開摃上,雙方各有堅持與立場,都搬出支持各自論點的學者來背書,也反批對方修法背離司法實務且違憲,司法院及法務部互不退讓。

法官協會 臨門一腳奏效
眼看修法恐卡關,中華民國法官協會15日發聲明表示,「補社會安全破網、沒有人可以脫隊」,呼籲各機關同心合作在兼顧人權的前提下完成修法。19日晚間法務部長蔡清祥率檢察司正副司長及承辦人員,與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刑事廳長等人,就刑訴法修法交換意見,歷經6個多小時馬拉松式討論後在昨日凌晨定案,「偵審中裁定被告送至醫療處所處分,暫定為暫行安置,檢方聲請、法官裁定後、檢察官執行」。

法界籲 精神衛生法配套
對修法達成共識後,台大教授林鈺雄在臉書發文表示肯定,認為改採「暫行安置處分」草案,可回歸無罪推定與法治國原則,不過他也「呼叫衛福部」,認為《精神衛生法》也必須一併配套修正,才能畢竟全功。

(中國時報/林偉信、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