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借錢囤地歪風,中央銀行昨邀集36家金融機構入行開會,除要求金融機構辦理購地貸款時應強化授信內規,更明訂金融機構承做購地貸款時,須要求借款人切結於18個月內動工興建,否則將回收貸款或提高利率。
房價漲勢難抑,央行去年底祭出第四波房貸信用管制,除針對自然人購置豪宅或第三戶以上房貸降至4成,同步緊縮土地融資,購地貸款最高成數降為5成,保留1成動工款,並要求借款人切結於一定期間內動工興建。
不過因「一定期間」沒有明確規範,造成各銀行認定標準不一,央行昨日在與36間金融機構的會議中,直接挑明一定時間「最長以18個月為原則」,要求借款人依約動工興建,避免金融機構資金流供囤地、養地。
若無法在切結期限開工,央行表示,除非是金融機構經查證後,有具體明確事證屬不可歸責於借款人因素者,否則應逐步按合理比例收回貸款,並採階梯式逐年加碼計息,要求金融機構並應確實落實執行。
事實上,在明訂「18個月」之前,根據央行發給全體國銀的最新版房市信用管制措施問與答,已要求銀行必須要有建商的切結書,並直接將「加碼計息」、「收回貸款」兩大措施明訂在最新版QA,要求銀行須對違約建商採取這兩大措施,如今只是講得更清楚。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經理徐佳馨分析,央行去年底將購地貸款限縮只最多剩下4成,已經是歷史上最低成數,這次再透過「限期開工」,迫使大家卯起來動工,或許能迫使財務沒那麼好的業者,降低囤地的能耐。
(中國時報/黃琮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