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獼猴從保育類降為一般類野生動物至今滿3年,動保團體接獲超過151件違法飼養台灣獼猴通報案件,包括關籠導致焦慮自殘、或一生從未喝過水、骨骼嚴重變形難以行走等,動保團體、立委昨呼籲政府應盡速修法禁止飼養、繁殖、買賣台灣獼猴,並全面清查救援。
農委會2019年認定台灣獼猴族群數量穩定,從保育類降為一般類野生動物,但動保團體同年設置違法飼養台灣獼猴通報窗口,至今接獲超過151件通報。實際田野調查發現,獼猴多半被單獨關養在小鐵籠,環境惡劣,嚴重剝奪天性,導致獼猴出現在籠內來回走動、吸允手指、不停搖晃身體等異常行為,甚至骨骼嚴重變形,無法行走。
台灣獼猴共存推廣協會祕書長林美吟說,台灣獼猴屬於群居行野生動物,活動範圍需求廣闊,有多元複雜的採食習性及社交生活,不是人工飼養環境能滿足,許多民眾以為幼猴可愛無害而飼養,但隨著獼猴年齡增長,生理、心理需求都未能獲得照顧與滿足,容易產生攻擊行為,生病也無法到一般獸醫診所醫治,是非常嚴重的虐待。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說,近年人猴衝突事件劇增,許多民眾以為台灣獼猴已不是「保育類」,便可以獵捕、飼養,更常以「危害農作」為由獵捕;此外,政府對一般類野生動物救援、收容量不足,多數縣市對通報違法飼養個案消極勸導、無法沒入,讓違法飼養更嚴重。
動保團體要求政府,從《動物保護法》或《野生動物保育法》研擬禁止飼養、繁殖、買賣台灣獼猴;農委會應設置全民檢舉獼猴私養專線,全面清查私養案件,調查動物來源,將動物沒入後評估再野放或安置適合場所。
(中國時報/林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