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推動「金字塔型訴訟制度」,卻遭立委質疑。民進黨立委高嘉瑜等人表示,近年有近90%案件上訴三審都被駁回,司法院不該偷渡、強推「許可上訴制」,剝奪人民的訴訟權利,高嘉瑜形容,「金字塔訴訟將淪為訴訟權靈骨塔。」
行政院與司法院會銜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高嘉瑜、蔡易餘及許智傑等民進黨立委質疑司法院強推「許可上訴制」,直接剝奪人民的訴訟權利。但司法院澄清,建立第三審為嚴格法律審的金字塔型訴訟結構,已參考各界意見,提出妥適修法草案,未來仍會虛心聽取各界意見。
金字塔型訴訟制是將訴訟資源盡量分配在第一審,終審法院只專注於法律爭議的處理及法律見解的統一,使第一審成為堅實事實審,第二審為嚴格續審制,第三審為嚴格法律審,形似金字塔,但是當事人要透過二審上訴到三審,二審的承審法官會依據上訴三審條件,決定能不能上訴。
高嘉瑜等人昨天舉行記者會指出,金字塔型訴訟制度應以「堅實的事實審」為前提,但司法院的草案卻看不出堅實事實審的配套措施。
高嘉瑜批評,司法院曲解司改國是會議的目標,偷渡「許可上訴制」,讓法官可以恣意決定是否受理上訴案件,民眾恐「直接二審定讞」。
她舉例,2016年至2020年最高法院刑事上訴案件終結情形以「駁回上訴」比例最高,高達8成4至8成9,未來若任由法院決定「許可上訴」,人民的上訴權被嚴重限制。她並舉瘦身有成的蔡易餘為例說,「瘦身務必要循序漸進」。
許智傑說,現行一審、二審的事實審還不夠成熟,恐怕會使部分冤案在二審就被擋住。
許還強調,要保留上訴機會,冤案才會有平反的機會。司法改革應該先建立公正第三者作裁判、讓人民有「還清白」上訴機會,才能推動符合社會現狀的改革,「倉促上路危險性很大」。
蔡易餘說,現在法官業務量增加,應該思考如何增加法官的人力、減少行政工作等業務,而不該使「三級三審」窄化,要解決這個問題,而非強推「許可上訴制」,直接剝奪人民的訴訟權利,司法改革還是要以人民訴訟權為核心的價值。
代表出席記者會的法務部科長李思達表示,根據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其中有無包含許可上訴制,還會再探討,修改制度還是要廣徵法律學者、實務工作者、立委的意見,不會冒進。
(中國時報/曾薏蘋、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