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國內快篩試劑需求,食藥署昨宣布,即日起至6月30日前,民眾自海外購買或攜帶快篩試劑可免申報,每人限1次不超過100劑為限,而透過海外親友寄送一併適用。食藥署強調,檢測結果不得作為配合防疫政策判斷依據,且產品的安全及有效性需由民眾自行負責,並且不得販售,違者可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處3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以往民眾自國外購買、輸入個人用快篩試劑,需先向食藥署申請核准,同時得繳交2000元的行政規費,申報時需填寫半年內的預估使用量,供食藥署逐案審核,但這項措施日前遭在野黨批評擾民,讓國人更難以取得快篩試劑自保。
食藥署昨宣布,即日起至6月30日鬆綁國人自海外輸入快篩試劑的彈性措施,無需繳交任何費用。除開放自購之外,若要由家人從海外寄送也一併適用,同樣也是1次為限,也就是以收件者計算。
署長吳秀梅說,此項便民措施民眾無須再向食藥署提出申請,可直接由海關放行通關,開放產品包含未經我國EUA核准的快篩試劑,但建議民眾選用家用型檢驗試劑產品。
吳秀梅提醒,未經衛福部核准的快篩試劑,民眾須對其安全有效性自行負責,檢測結果也不得作為配合防疫政策的判斷依據,使用產品前,請詳閱產品說明書之用途、使用方式、警告注意事項等內容。
至於未來是否展延?吳秀梅表示,每人開放100劑可輸入,是以1個人半年的使用量估算,數量上應相當足夠,若屆時仍有需要還是會考慮延期。衛福部長陳時中則表示,相信到時候國內快篩實名制應已足夠支應國人需求,應是不需要展延。
(中國時報/陳人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