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2・中時-綜合報導

2022-06-22・中時-綜合報導
憲法法庭有歧見 法官們好混亂

《憲法訴訟法》施行5個月 司法院稱保障更周密 幾歲童要到庭 法官憂侵害特殊情況幼童人權

司法院21日表示,《憲法訴訟法》施行滿5個月,對於基本權保障更加充足周密,但基層法官們超無感,認為憲法法庭針對幾歲幼童要帶到法院陳述意見,見解不一,搞得法官們好亂,也深怕硬要語言發展遲緩等特殊情況的幼童到庭,反而成為侵害人權的法官。

 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許辰舟,與司法院發言人張永宏昨舉行記者會,宣傳憲法訴訟新制的成果,聲稱增加人民參與憲法訴訟程序的機會,審查程序更加公開透明,且法院的確定終局裁判也成為大法官憲法審查的客體,權利的保障更加周密。

 但事實上,憲法法庭的判決卻引來諸多爭議,「法官論壇」許多法官提出疑問,認為依據專家學者意見,「3歲能講話的幼童就能帶來法院,還請各位大法官釋疑,真的假的要做到這種程度?」請司法院盡速修訂相關要點規定,讓法官們有遵循的依據。

 也有法官問及,法官送達3歲小朋友的到庭通知,限本人親收嗎?更有人問,如果3歲、5歲或8歲的小孩,不會講話且反應又慢,第一線的法官是要如何直接聽取其意見?並對之曉諭裁判結果。

 有法官翻了台義爭女案憲法法庭判決引用的《兒童權利公約》等意見書,認為看不太出來國際公約內容是要求讓兒童在司法程序中有表示意見的機會,只有憲法法庭所謂「法官直接聽取」一途,且表達意見是選擇而非義務,兒童有權不行使此項權利。

 更有人認為,大法官們先說台義案終局裁定違憲目的,再講只有將子女表達意見的方式限縮在「由法官親自聽取」唯一一種方式,憲法法庭「先畫靶再射箭」的判決,是令多數實務工作者無法接受及深感難以執行的地方。

 不只法界對憲法訴訟法新制有意見,一般民眾也不認同,如地方議會萊劑零檢出遭行政院函告無效的釋憲案,憲法庭庭判決行政院函示,未逾越憲法賦予中央監督地方自治的權限範圍,函示合憲,也挨批讓人民健康安全增加風險。

 另憲法法庭受理38死囚針對「連身條款」違憲的聲請案,但大法官們至今未說明為何不公開辯論審理此案,司法院昨解釋,未來如判決違憲,死刑犯的案件不會直接被撤銷,須由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後,最高法院決定是否撤銷確定判決。

(中國時報/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