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家網信辦昨宣布主要以過度蒐集用戶個資為由,對網約車巨頭滴滴處以80.26億(人民幣,下同,約合台幣355億元)罰款,且痛批滴滴有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的數據處理活動,及拒不履行監管部門要求,「陽奉陰違」等。另對滴滴公司董事長兼CEO程維、總裁柳青各處100萬元罰款。對此,滴滴表示,誠懇接受、堅決服從、全面自查、認真整改。
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稱,滴滴公司違反《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的違法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共存在16項違法事實,主要包括8方面:違法蒐集用戶手機相冊中截圖資訊1196.39萬條;過度蒐集用戶剪切板資訊、應用列表資訊83.23億條;過度蒐集乘客人臉識別資訊1.07億條、年齡段資訊5350.92萬條、職業資訊1633.56萬條、親情關係資訊138.29萬條、「家」和「公司」叫車地址資訊1.53億條。
再者,過度蒐集乘客評價代駕服務時、App後台運行時、手機連接記錄儀設備時的精準位置資訊1.67億條;過度蒐集司機學歷資訊14.29萬條,以明文形式存儲司機身分證號5780.26萬條;在未明確告知乘客情況下分析乘客出行意圖資訊539.76億條、常駐城市資訊15.38億條、異地商務/異地旅遊資訊3.04億條;在乘客使用順風車服務時頻繁索取無關的「電話權限」;未準確、清晰說明用戶設備資訊等19項個人資訊處理目的。
網信辦更痛批,此前網路安全審查還發現,滴滴公司存在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的數據處理活動,以及拒不履行監管部門的明確要求,陽奉陰違、惡意逃避監管等。滴滴違法違規運營對國家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安全和數據安全帶來嚴重安全風險。因涉及國家安全,依法不公開。
滴滴公司回應,對此誠懇接受,堅決服從,嚴格按照處罰決定和相關法律要求,全面深入自查,積極配合監管,認真完成整改。真誠地感謝主管部門檢查和指導,感謝社會公眾的批評和監督,公司將引以為戒,堅持安全與發展並重,進一步加強網路安全、數據安全建設,加強個資保護,履行社會責任,服務好每一位乘客、司機和合作夥伴。
對於下一步網路執法的重點方向,網信辦指出,將依法加大網路安全、數據安全、個資保護等執法力度。同時,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形成強大聲勢和有力震懾,做到查處一案、警示一片。
(旺報/林勁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