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4年試點後,大陸證監會1日發布《關於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前後相關行政許可事項過渡期安排的通知》,從2月1日起,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正式啟動,包含《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已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將進一步完善註冊制,包含註冊程序、滬深交易所制度統一制度等,並同步改革資本市場如發行承銷與交易制度等。
具體變化上,大陸市場人士說明,意味在主板上市的門檻降低,強調註冊制特點是企業上市快、上市門檻低,方便未來可能成為大公司、但現今實力不足的小公司融資。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指出,推行註冊制後,具強力研發創新能力的高科技企業將受更多追捧,引領企業研發創新。同時退市公司進一步增長,大量「垃圾股」、「空殼公司」、「僵屍企業」退出市場。
回顧2018年11月5日,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開幕式上宣布,在上交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隨後幾年包含深交所創業板與北交所也陸續試點註冊制。
大陸證監會指出,此次改革將總結試點經驗,進一步完善註冊制安排。首先是優化註冊程序,堅持交易所審核、證監會註冊各有側重、相互銜接的基本架構;二是統一註冊制度,要整合滬深兩市先前的註冊制、制定統一辦法,以及完善監督制衡機制。
據大陸證監會說明,此次改革也將完善資本市場的基礎制度。包括發行承銷與交易制度,像是包含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納入融資融券標的,優化轉融通機制,擴大融券券源範圍等。
此外,還將完善上市公司獨董制度;健全常態化退市機制,並加快投資端改革,引入更多中長期資金。(旺報/吳泓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