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今年3月22日修正施行,新法上路滿月,全台共查獲2173件疑似違法,18件已開出處分書,共計裁罰28萬元,其中16件都是違法使用電子煙,且皆為未成年人。
針對電子煙、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的加熱菸,中央與地方衛生局合作展開查緝專案,重點對象包含實體店面、夜市流動攤販、送貨到府或到府推銷、校園周邊兜售、網路平台及網路社團等,針對其營業或販售行為(如販售、展示違法產品)、廣告宣傳方式(如實體店家招牌、網路平台銷售網頁資訊等)加強查處。
世新大學新聞系教授鍾起惠分析,《菸害防制法》修正施行後,網路販售違法菸品的手法出現變化,例如快閃更換商品,從過去常見的「糖果」改為T恤、香氛蠟燭、香水等,並且更加規避品牌名稱,或採取熟客行銷方式,僅開放回購客下單。
國民健康署副署長賈淑麗表示,新法上路1個月以來,中央及地方合作監測6100家件次,其中2173件疑似違反《菸害防制法》,正進入行政調查程序,各縣市衛生局已請行為人陳述意見;目前各縣市衛生局已開出處分書共計18件,裁罰金額計28萬元整。
賈淑麗指出,目前已開出處分書的18件中,有16件都是使用違法菸品,行為人年齡皆未成年;過去國健署調查顯示,未成年人對於電子煙的好奇和探索意願都高於成年人。
國健署提醒民眾不使用、不購買、不推薦違法產品,若發現違反《菸害防制法》情形,可檢附具體事證,就近向所在地衛生局或以市內電話撥打菸害諮詢及檢舉服務免付費專線(0800-531531)。(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中國時報/王家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