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衛生組織(WHO)昨(14)日正式將人造甜味劑「阿斯巴甜(Aspartame)」列為「第2B級可能致癌物」,但並未修改每人每日允許攝取量。該項結論未獲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FDA)同意;我國毒物專家則指出,只有大量攝取阿斯巴甜,例如70公斤成人1天喝9至14瓶健怡可樂,才會超標。
美國FDA不認同WHO看法,認為「可能對人類致癌」不表示阿斯巴甜實際與癌症有關,相關研究有缺陷,應該做更多長期研究。另WHO雖將阿斯巴甜列入可能致癌物,卻未修改建議使用規範。
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說,阿斯巴甜是合法人工甜味劑,在國際、台灣的應用都很廣泛,包括飲料、口香糖、冰淇淋都會添加。其好處是沒有熱量,甜度是蔗糖的200倍,吃了不發胖,糖尿病患也能吃,是相當好用的食品添加物。
對於WHO將阿斯巴甜列為「第2B級可能致癌物」,顏宗海說,WHO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將致癌物質分為4等級,第1級是人類確定致癌物、第2級是人類可能致癌物、第3級是無法分類、第4級是不會致癌物。其中第2級是動物實驗顯示有致癌風險,但在人體沒有證據,又分2A、2B,前者在動物的致癌風險較強,後者較弱,僅在部分動物身上增加癌症風險。
顏宗海指出,根據WHO標準,每公斤體重每日不能服用超過40毫克的阿斯巴甜,美國FDA的標準則是不能攝取超過50毫克。換算來說,70公斤的成人,1天要喝下每瓶含200或300毫克的健怡可樂9到14瓶才會超標。若是罕病「苯酮尿症」患者,則一點都不能碰。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說,WHO將阿斯巴甜列為「第2B級可能致癌物」有2個含義,第1是拉高關注程度,第2是希望有更多學者專家投入相關研究。現在的研究非常有限,將來若流行病學、動物實驗、致癌機轉的研究能多投注人力、物力,可能會有進一步報告。目前證據不足以說明阿斯巴甜的不良反應,也無需改變ADI(一日可接受攝取量),食藥署不會進一步規範阿斯巴甜的使用,會持續關注相關報告。(中國時報/林周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