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指標包括GDP、薪資、消費、投資及出口都有名目、實質之分,名目值是以當期價格計算,實質值則是以基期年的價格(固定價格)計算,因此名目值是「值」的概念,而實質值是「量」的概念。
■總體指標之所以要把名目值轉為實質值,主因通膨率會誇大名目值的成長率,例如1974年台灣名目GDP成長33.9%,光看此增幅會以為當年景氣很好,但一經物價平減後,實質GDP僅成長1.2%。
從綠營揶揄馬總統任內實質薪資倒退十六年,到如今執政後被反諷薪資依舊倒退,薪資爭議從未停過,而前些日子行政院站出來說話了,他們說:「去年實質總薪資創新高,沒有倒退了。」這話雖沒錯,但也只比十七年前多了666元,實在沒什麼可誇口的。
薪水不增 消費難成長
事實上,這些年除了實質薪資倒退嚕,我們的家庭「實質消費」也是一樣倒退嚕。其實這也是很合理的,買東西得花錢,薪水不成長,消費怎麼可能會成長?從家庭收支調查結果可以發現,我國每戶家庭消費於2016年為77.6萬元,比1999年65.5萬元來得多,不過,別太高興,一經物價指數(CPI)平減後,兩者完全相同,換言之,家庭實質消費也倒退了十七年。
物價平減 實質消費停滯
依主計總處估計,從1999年到2016年國內消費者物價漲了18%,換言之,若這段期間消費支出成長率沒有比物價漲幅來得大,那麼實際購買到的東西就不會比十七年前多。很巧,這十七年的消費支出也成長了18%,剛好追平通膨率,因此一經物價平減,實質消費和十七年前相同。
也許有人會覺得驚訝,但只要想一下十七年來,我們的外食費、鮮奶、奶粉、麵包、房租、學雜費、家具、油料費、衛生紙有哪個沒漲價的?光要維持原來的消費品質,我們就得多花許多錢,因此經物價平減才能算出我們實際享有的消費品質,而經此估算,我們真的倒退了十七年。
其實,我們早年實質消費成長的非常快,1990年代平均每個家庭一年消費71.9萬元,比1980年代成長了六成,迨2001~2010年僅微升至77.8萬元,而2011~2016年反而降至76.5萬元,這個趨勢說明了近年家庭消費動能是非常疲弱。
高所得者 實質消費亦降
值得注意的是,民間消費的倒退是普遍性的,不論是後20%低所得家庭或前20%高所得家庭,實質消費都倒退了十多年。以高所得家庭而言,2016年實質消費129.8萬元,還略低於2002年的130.0萬元,而低所得家庭2016年實質消費34.7萬元,與1996年34.7萬元相同,這個資料當然看不到前5%、前1%金字塔頂端的消費變化,也許他們有高幅的成長,但就多數台灣家庭而言,這些年的實質消費確實都在倒退嚕。
看看台灣長期的薪資、消費走勢,2000年確實是台灣經濟發展的分水嶺,在此之前薪資、消費皆有極高的成長,社會洋溢著加薪與繁榮的喜悅,但在此之後,薪資、消費成長皆緩,一經物價平減後皆倒退十多年,未來在台灣經濟發展史上,該如何形容這十六、七年的停滯期?到底是什麼原因讓繁榮的台灣陷入薪資、消費倒退?都值得經濟史的專家多深入研究。
(工商時報/于國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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